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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迁移》工商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
来源: | 作者:pmt64656a | 发布时间: 2013天前 | 157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企业迁移
 
 
办理程序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

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后,领取《同意迁入通知书》

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迁移手续,领取《公司/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》

备齐有关文件,到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

缴纳登记费,领取营业执照

 

 
企业迁移登记应提交的文件
        到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迁入应提交的文件
1)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;
2)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企业/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3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        在原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应提交的文件
1)工商部门核发的《同意迁入通知书》;
2)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企业/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        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
1)《企业(公司)迁移登记通知书》及其回执;
2)其他应提交的文件,请参见相关类型企业/公司的《登记指南》中相关登记事项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。
3)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企业/公司由上级登记机关迁移至下级登记机关、因住所变更导致登记管辖机关变更的,参照本规范。